公交集團召開《路口限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會
發布:2019-08-15 12:06瀏覽:12794
來源:安全保衛部
作者:黃倩燕
8月13日下午,公交集團召開專題會議,就《路口限速管理辦法》向集團各運營事業部征求意見,會議由安全保衛部部長吳利成主持,各運營事業部分管安全經理等相關人員參加了會議。
會上,針對路口限速管控工作征求基層一線實施意見,公交集團各事業部對路口直行、路口轉彎車速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各方協商討論,并根據法律對路口直行、轉彎時速的要求、公交車的自身特點和服務的特殊性、以往傷亡事故案例、兄弟公交企業經驗等,研究決定公交車直行通過路口車速不超過30km/h,轉彎車速不超過20km/h。
會議還就如何推廣實施路口行車“5321”操作法,禮讓斑馬線、左轉彎右轉彎過路口行車操作要求、駕駛員超速處罰標準及教育等措施,擬定在集團各事業部分公司按線路劃分條線路路口超速監管責任人,實施超速監管責任人責任制,根據線路超速管控工作開展情況,對監管責任書制定處罰標準。
下一步,公交集團將試運行《路口限速管理辦法》,使駕駛員、基層安全管理人員提高路口的危險性認知及推廣路口行車“5321”操作法,通過嚴格的管理考核辦法來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責任意識,控制行經路口的車速,將壓降路口事故,樹立公交安全文明行車優秀形象。
“5321路口行車安全操作法”:
“5”—距離斑馬線路口約50米處,開始減速觀察路口情況;
“3”—距離斑馬線路口約30米處,車速降至20公里以下,近距離觀察;
“2”—距離斑馬線路口約20米處,發現有行人或機動車橫穿道路時,車速降至10公里以下,并做好停車準備,無行人或機動車情況下,不得超過30公里時速安全通過路口;
“1”—距離路口約10米時,確保在路口斑馬線前停車禮讓,駕駛員揮手示意讓行,不準鳴喇叭。,以此促進駕駛員禮讓斑馬線更加規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