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不應與交通事故“屢屢結緣”
發布:2011-12-17 11:19瀏覽:15855
1月5日上午,宿州市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15路公交車在市區勝利路與聯絡街交叉口站前方向將一名八歲的女童撞倒,該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皖北晨刊》1月6日) 近年來,公交車輛違章肇事的現象在全國屢屢發生,一些城市的公交司機為了搶時間甚至因賭氣而“賽車”“飆車”,被網民形容成“扶手拉彎,輪胎冒煙”,諸如剮蹭碰撞車輛,撞死撞傷行人等等不一而足,我市也不例外。公交車違章行駛、超速開車也時常成為眾人熱議的話題。筆者在我市幾家知名論壇上就看到有網友總結的一份“2008年至今宿州公交車部分肇事記錄”: “2008年4月8日,宿城汴河路南側市立醫院公交站點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年僅7歲的12小學生被進站的公交車后輪壓傷,送往市立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0年6月9日,女大學生陳某駕駛一輛帕薩特行駛在東沱河路上,當她在轉彎時被后面的一輛15路公交車追尾撞上發生車禍,送往市立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0年10月29日,淮海路與澮水路交叉口發生一起公交車和電動車碰撞的事故,電動車上的6歲女童不幸死亡。 2010年11月3日,銀河二路與人民路交叉口發生一起公交車與一輛農用三輪車相撞事故,三輪車司機當場死亡。 2011年4月18日下午2點40分,紡織路與金海大道交叉口南側第十八小學附近路段上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公交車從一名小女孩身上軋過,送往市立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2年1月5日上午,一輛15路公交車在市區勝利路與聯絡街交叉口站前方向將一名8歲女童撞倒,該女童經搶救無效死亡。” “車禍猛于虎”,公交車輛大多屬于大型車輛,輕微的碰撞就會成為“馬路殺手”,傷及的乘客往往也比較多。而且它們與中小車輛相比,在相同速度下,又需要更長的制動距離。因此,公交車輛安全行駛尤為重要。 近年來,公交優先的提法日益深入人心。基于這一思路,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也在不斷出政策,想辦法,促進公交發展。社會各界對公共交通加大了支持力度,公交部門同樣應該以更好的服務來回報社會。而且,目前國內絕大多數的公交企業都需要財政補貼,來自稅收的財政補貼不應該花在事故理賠上。 公交系統承擔的城市交通運輸任務非常繁重。因為運輸量如此巨大,所以,即使是較低的肇事幾率,也會產生不小的“乘數效應”。盡可能降低肇事幾率,從而減少事故發生,是公交系統應盡之責。公交企業應該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緩釋他們的壓力,讓公交車輛成為遵守交通法規的模范。